17家试点医疗机构
64项家庭病床服务
福州市将于2月1日起
正式受理家庭病床服务建床申请!
以后生病可以在家“住院”
足不出户享受各项医疗服务啦!
试点医疗机构和
服务项目具体有哪些?
哪些人可以申请?
怎么申请?如何收费?
……
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~
快看看
哪些人可以申请?
家庭病床建床对象原则上应为诊断明确、病情稳定、因疾病需要卧床或者身体衰弱、生活不能自理,需要医护人员定期上门治疗、护理和康复的已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患者。
试点期间建床对象
同时应符合以下参考条件之一
1.气管插管、鼻饲或者持续导尿,需要定期进行治疗或护理的患者
2.压疮、造口、失禁、糖尿病足患者
3.骨折后牵引或者固定需卧床治疗患者
4.精神和运动发育异常或者残疾需要长期康复治疗的儿童
5.脑血管意外后遗症或者外伤术后适宜在家中康复治疗患者
6.长期卧床需治疗的慢性病患者;
7.恶性肿瘤晚期患者;
8.终末期肾衰竭腹膜透析患者;
9.需安宁疗护者。
要怎么申请?
符合建床条件的居民
可选择就近试点医疗机构
通过“榕医通”APP线上申请
或到试点医疗机构现场申请
“榕医通”APP线上申请流程
1.填写个人基本信息。
2.选择试点医疗机构。
3.上传就诊记录、住院小结、相关辅助检查和影像报告、用药清单等病历资料。
4.提交申请。
完成上述步骤后,医疗机构将收到短信通知并进入评估办理阶段,申请人可通过“榕医通”APP查询建床申请办理的进度。
流程示意图
(点击可查看大图)
建床后
医疗机构将根据医疗服务能力
以及建床对象的实际情况
提供家庭病床服务项目清单中的
适宜项目
如何收费?
建立家庭病床和提供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按照医保部门相关规定执行,医务人员的交通费参照市场价或协议价执行,家庭病床执行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支付政策,每个建床周期不得超过90天,参保患者每年度设立家庭病床次数原则上限于2次以内。
建立家庭病床期间
参保患者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
另行发生的医疗费用
(急诊抢救和抗结核病治疗除外)
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
试点医疗机构及服务项目清单
福州市第一批家庭病床服务工作
共有17家试点医疗机构
64项服务项目
具体明细看这里
福州市第一批家庭病床服务工作
试点医疗机构名单
(点击可查看大图)
福州市家庭病床服务工作
服务项目清单
(点击可查看大图)
今后将按照
“成熟一所、开放一所”的原则
逐步扩大试点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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