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门诊慢性病从原来的38种调整为50种,具体如下:
Ⅰ类(6个):
尿*症透析治疗(慢性肾衰竭腹膜透析、血液透析及非透析阶段),再生障碍性
贫血,重型系统性红斑狼疮,恶性肿瘤放化疗期,白血病,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。
Ⅱ类(16个):
慢性肾脏病并发肾功能不全,膜性肾病,恶性肿瘤免疫治疗,乳腺癌内分泌治
疗、乳腺癌靶向治疗、肝硬化(失代偿期)、慢性活动性肝炎抗干扰素治疗(含乙、丙型肝炎的抗干扰素治疗),重性精神病(分裂情感性障碍,偏执性精神病,双相情感障碍、癫痫所致精神障碍、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、精神分裂症)、焦虑性抑郁症、耐药性结核病、结缔组织病并肺间质纤维化、心脏瓣膜置换抗凝治疗、强直性脊柱炎、股骨头坏死、重症肌无力、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。
Ⅲ类(19个):脑出血及脑梗死后遗症,颅内外血管狭窄血管内治疗术后,颅内外动脉血管
中重度狭窄,癫痫,重症帕金森氏病和帕金森综合征,老年痴呆症,血管性痴呆,高血压病(Ⅱ级及以上)伴并发症、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、冠心病、冠心病冠脉介入治疗术后、类风湿性关节炎、腰椎间盘突出、颈椎病、慢性阻塞性肺疾病、肺源性心脏病、血友病、糖尿病伴并发症、紫癜。
IV类(9个):
痛风、骨关节炎、布鲁氏菌病、黑热病、包虫病、砷中*、普通肺结核、支气管哮喘、甲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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